7.3.4沿线设施指引标志
7. 3. 4. 1紧急电话标志(图280、图281)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的位置,可单独设置也可设在紧急电话的立柱上或箱体上 图280、 图281用于指示距岀事点*近紧急电话的方向及距离,设在高速公路沿线各紧急电话之间相应位置。 标志上指示的距离可根据具体情况改变。
7.3. 4. 2 救援电话标志(图282)
用于指示救援电话号码,没有设置紧急电话的高速公路上应设置救援电话标志。标志上号码为示例。
7. 3.4.3收费站预告及收费站标志(图283、图284)
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2 km、1km、500 m及渐变段起点处应对应设置收费站预告标志与收费站标志。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 其收费站预告及收费站标志如图283a)〜图283d)所示;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应采用图形符号表示所采用的收费方式,图284a)〜图284d)为专指人工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收费站预告及收费站标志。
图284 路67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及收费站
7. 3. 4. 4 ETC车道指示标志(图285)
用于指示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设在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前300 m处,标志版面中宜指示收费车道数量,当车道数量超过5时,以5车道表示,黄色箭头表示ETC车辆的行驶方向。图285a)表示单向 3个收费车道时ETC车道指示标志,图285b)表示左侧车道为ETC车道。设置示例见图286。
7. 3. 4. 5 计重收费标志(图287)
设置于采用计电收费的收费站前适当位置。
图287路69计重收费
7. 3. 4. 6加油站标志(图288)
用于指示加油站的位置,设在通往加油站的入口附近。
7. 3. 4. 7紧急停车带标志(图289)
用于指示紧急停车的位置,设在紧急停车带的前端。
7. 3.4.8服务区预告标志(图290)
用于预告服务区的位置,分别设在距服务区2 km、l km、减速车道起点及服务区入口处。图290a)〜 图290f)为服务区2 km、l km、减速车道起点处预告标志,其中图290a)、图290b)、图290c)为一般服务区预告标志,图290d)、图290e)、图290f)为能够住宿的服务区预告标志。图290g)、图290h)为设置在服务区入口处的标志。如果需要,可在距服务区500 m或路段适、I位置増设一块预告标志。当服务区间距大于25 km时,在距*近的服务区前3 km处可设置连续预告下两个或三个服务区预告标志。
7. 3. 4.9 停车区预告标志(图291)
用于预告停车区的位置,分别设在距停车区1 km,减速车道起点及停车区入口附近。如果需要,可 在距停车区500 m或路段适当位置增设一块预吿标志。
7.3.4. 10停车场预告及停车场标志(图292、图293)
用于预告停车场的距离和位置。图292a)、图292b)、图292c)分别设在距停车场1 km、减速车道起点、通往停车场入口处。图293a),图293b)分别为露天与室内停车场标志,设在停车场前的适当位置。
7.3.4. 11爬坡车道标志(图294)
用以指示前方*右侧车道是大型直载车辆爬坡专用的车道。图294a)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以 前200 m处;图294b)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附近;图294c)设在较长爬坡车道中间适当位置,如爬坡 车道很长,可在适当位置加设一块;图294d)设在爬坡车道结束前适当位置。爬坡车道标志设置时应该 注意道路线形变化对于车辆的影响,如果需要,应配合设置车道数变少标志。见图295示例。
7. 3. 4. 12 超限检测站标志(图296)
用以预告超限检测站,设在高速公路上建有超限超载检测站的地点前适当位置。图296a ),图296 b),图296c)分别设置在距检测站2 km、1km和500 m的地方;图296d)设置在检测站入口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