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高速公路编号标志字高
B.1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B.1.1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B.1.1.1 一般规定
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由“国家高速”、编号和中文简称U部分组成。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绿底、白字、白边框、绿色衬边,其中“国家高速”为红底、白字。
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设置于国家高速公路的起点及沿线各互通式立体交叉入口后的适当位置。
B. 1.1.2字高及版面尺寸
B. 1.1.2.1设置于国家高速公路的起点时,“国家高速”字高宜为50 cm,字母标识符(G)和阿拉伯数字编号字高应相等,并宜为70 cm,中文简称字高宜为60 cm。版面规格为330 cm X 300 cm,如图B.1示例。起点处的国家髙速公路命名标志宜和高速公路起点图形标志并列设置。如图B2示例。
B. 1. 1.2.2设置于沿线各互通式立体交叉入口后适当位置时。“国家高速”字高宜为10 cm,字母标识符和编号字高应相等,并宜为45 cm ,中文简称字高一般采用20 cm。国家高速公路编号为1〜2位数时,版面规格为125 cm X120 cm;国家高速公路编号为3位数时,英文字高为数字高度的2/3 ,版面规格 为145 cm X120 cm;国家高速公路编号为4位数时,版面规格为170 cm X 120 cm。当中文简称的文字数目大于4时,其高度可根据版面总宽度采用10cm~20cm的宽度。如图B.3示例。
B. 1.2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
B. 1.2. 1 一般规定
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作为指路标志的路线信息,出现在指路标志版面中。
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由“国家高速”和编号两部分组成。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绿底、白字、白边 框.其中“国家高速”为红底、白字。
B. 1.2.2字高及版面尺寸
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的字高和版面的规定按表B. 1选取。如图B. 4示例。
表B.1国家高速公路编号作为指路标志信息字高和版面规定
图B. 4用于指路标志示例
B. 1.2. 3如因特殊需要而不能采用上述规定时,其高度应符合3.7.4的规定.
指路标志所在道路
设计速度/(km/h)
“国家高速”
字高/cm
编号字髙/cm
版面规格/cm X cm
1位编号
2位编号
3位编号
4位编号
80 〜120
10
45
100X100
125X100
145X100
170X100
小于80
7
30
70X70
85X70
100X70
115X70
注:字母标识符“G”和阿拉伯数字釆用等高
B.2省级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B.2.1省级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编号标志由“X高速”、编号和中文简称二部分组成,其中“ X ”为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简称。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绿底、白字、白边框、绿色衬边。其中“ X高速”为黄底、黑字。如图B.5。设置位置、版面规格同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图B. 5省级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示例
B. 2.2省级高速公路编号标志
省级高速公路编号标志有“X高速”、编号两部分组成,颜色为绿底、白字、白边框,其中“高速”为黄底、黑字。如图B.6。版面规格同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