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质泡沫塑料 易碎性的测定
Rigid cellular 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friability
(ISO 6187:2001 JDT)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 12812—1991《硬质泡沫塑料滚动磨损试验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6187:2001《硬质泡沫塑料——易碎性的测定》。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对ISO 6187:2001《硬质泡沫塑料——易碎性的测定》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部分;
——术语“微孔塑料”按国内习惯改为“泡沫塑料”;
——仪器部分增加了天平;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精密度和偏差章节;
——将仪器章节和试验步骤章节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与GB/T 12812—1991《硬质泡沫塑料滚动磨损试验方法》的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更改为《硬质泡沫塑料易碎性的测定》;
——增加了前言部分;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部分;
——去除了原理部分;
——试验次数由试验一次改为试验三次,结果改为取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2812—1991。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工商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昊、陈倩、王燕。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2812—1991。
硬质泡沫塑料 易碎性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通过测定质量损失率的方法来表征硬质泡沫塑料的易碎性。
本标准适用于硬质泡沫塑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342—1996 泡沫塑料与橡胶 线性尺寸的测定(idt ISO 1923-198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泡沫塑料 cellular plastic
由于内部有很多的泡孔而引起密度的减少的一种塑料,不管这些泡孔可以相连或分散在塑料中。
3.2
易碎性 friability
泡沫塑料与其他物质相碰撞和摩擦,磨损成碎片或粉末的程度.
4仪器
4.1试验箱
一个内部尺寸为190 rnm×197 mm×197 mm的橡木试验盒试验盒底部中心安装水平旋转轴,轴心与试验盒成90°角。试验盒侧面开有一个密封良好的小门,能阻止粉尘的出入。试验盒有一个可以(60±2)r/min的速度匀速旋转的马达。
4.2标准块
橡木立方体,密度约为(650±5)kg/m3,尺寸为(19±0.8)mm,数量为24块,依次编号为1号至24号。
4.3天平
感量为0.01g。
5试样
5. 1形状和尺寸
试样为(25±1.5)mm的立方体。
5.2制备
从同一块泡沫塑料样品中制取试样。如果产品在生产或成型时有表皮,除了边角不要外,应尽量保留产品的表皮作为试样的一个表面。
5.3数量
测试三组试样,每组12个。
5.4状态调节
试样应在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进行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0 h。或者将试样置于(70±2)℃的烘箱中烘干至质量恒定,并冷却至室温。状态调节的条件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并将状态调节条件列入试验报告。
6试验步骤
6.1状态调节
将试样和标准块在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 + 5)%的条件下进行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6 h (如果试样和标准块已按5.4中的条件进行状态调节满40 h,则不必进行本状态调节)。
6.2试验环境
试验环境为标准大气压下,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5) %。
6.3称量试样
在试验环境中,用天平称量一组12个试样的初始总质量m1,精确到0.01g。
6.4试验
将一组12个试样和24个标准块放入干净的试验箱中,关紧箱门。
将试验箱以每分钟(60±2)转的速度旋转(600± 3)转。
仔细地将试验箱内的物体倒在9.5 mm的金属网筛上,以去掉浮尘和小颗粒。然后小心地将试样取出,立即称量,并记录试验后试样总质量m2,精确到0.01g。
6.5标准块的检查和处理
每次试验后依次拿出一个已用过的标准块(1号),再放入一个新的标准块(25号),使新旧标准块的 数目总和始终为24个。同时用半径测量仪检查其余标准块的角,当角磨损后的曲率半径大于1. 6 mm 或标准块已变形时,则更换之,并依次编号。
6.6试验次数
进行三次试验。每次试验使用一组不同试样。
7结果表示和计算
易碎性用质量损失百分比表示,按式(1)计算:
(1)
式中:
mt——质量损失百分比,%;
m1——试样的初始总质量,单位为克(g);
m2——试验后试样总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取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8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述的内容:
a)本标准名称和标准号;
b)试样的类型、名称、表皮情况;
c)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环境;
d)试验结果;
e)评定试样外观的磨损、破碎等破坏方式和程度;
f)试验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