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气味等级试验方法
B.1试验装置
B.1.1试验箱:有循环空气的恒温试验箱,温度精度控制在±2℃;
B.1.2容器:带有无味密封垫和盖的容积为1L的玻璃容器。每次试验之前应将容器进行清洗,以保证容器清洁、无味。
B.2试验样品
泡沫上整体剥下的一段,质量约为20g±2g,建议分割成若干小块,以便放入容器中,并保证样品接受测试的表面积为250cm2±25cm2。
B.3试验步骤
在温度80℃±2℃条件下,将放有样品的玻璃容器盖严后放置在恒温试验箱中,放置时间2h±0.2h,然后取出容器,使其冷却到60℃±2℃,进行试验结果的评价.
B.4试验结果的评价
气味试验结果的评价分为6个等级,也可以是2个等级之间的中间值。评价至少应由3名测试者进行,结果取3个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单个评价结果差别大于2级,则应由5名测试者进行重复测试,结果取5个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
试验结束后取出容器,使其冷却到60℃±2℃,通过3名测试者评价后,需再将容器放入80℃±2℃的恒温箱中30 min后再进行评价。
气味评价等级:
1级:感觉不到气味;
2级:可感觉到气味,但对人无刺激;
3级:明显感觉到气味,但对人无刺激;
4级:可明显感觉到气味,对人刺激大;
5级:气味对人刺激强烈;
6级:气味对人刺激强烈,不能忍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