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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管道系统塑料部件尺寸的测定及量具

作者:河北航信仪器时间:2024-03-28 09:30:02 次浏览

信息摘要:

4测量量具4.1 一般要求4.1.1测量量具的准确度测量量具的选用应与测量步骤相结合,以达到尺寸测量所要求的准确度。 注:测量量具和仪器的推荐精度参见附录A。

塑料管道系统塑料部件尺寸的测定及量具(图1)

4测量量具 4.1 一般要求
4.1.1测量量具的准确度
测量量具的选用应与测量步骤相结合,以达到尺寸测量所要求的准确度。 注:测量量具和仪器的推荐精度参见附录A。
4.1.2校准
应根据本标准使用者的质量计划定期对量具进行校准,其校准应能溯源到接受的参考标准。
4.2仪器
4.2.1接触式仪器
4.2.1.1在仪器的使用中,不应有可引起试样表面产生局部变形的作用力。
4.2.1.2与试样的一个或多个表面相接触的测量量具,如:管材千分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与部件内表面相接触的仪器的接触面,其半径应小于试样表面的半径。
b) 与部件外表面相接触的仪器的接触面应为平面或半圆形。
c) 按照GB/T4340.1要求,与试样接触的仪器的接触表面的硬度不应低于500HV。
4.2.1.3 千分尺应符合GB/T 1216,游标卡尺应符合GB/T 21389,角度尺应符合GB/T 6315。
4.2.1.4 指示表式测量仪应符合GB/T1219。
4.2.1.5 卷尺(π尺)应根据试样的直径确定分度,以mm表示。当在卷尺(π尺)的两端沿长度方向施加2.5 N的作用力时,其伸长不应超过0.05 mm/m。
4.2.1.6测量仪器可与已经校准过的厚度或长度标样相结合进行测量,也就是标样在和试样测量结果之间的差异较小时,标样作为测量基准器具使用。
注:建议用于测量大直径或厚壁的试样。
4.2.1.7对特定限值符合性的检测可使用通规或止规。
4.2.1.8也可以使用除上述4.2.1.3、4.2.1.4、4.2.1.5和4.2.1.7规定之外的其他接触式仪器。超声波测量仪应作为非接触式仪器(见4.2.2).
4.2.2非接触式仪器
非接触式量具或仪器,如光学或超声波测量仪,其测量的准确度应符合第5章中的相关要求,或者其使用被限定在寻找到相关的测量位置而采用其他的方法进行测量,如*大或*小尺寸位置。 5尺寸的测定 5.1总则
5.1.1测量人员应经过对相关量具和测量步骤的培训。
5.1.2除非其他标准另有规定,应保证下列任一条:
a)测量量具、试样的温度和周围环境的温度均在(23±2)℃;
b)结果可通过计算和经验与相应的23℃的值关联。
5.1.3检查试样表面是否有影响尺寸测量的现象,如标志、合模线、气泡或杂质。如果存在,在测量时记录这些现象和影响。
5.1.4选择测量的截面时,应满足以下一条或多条的要求:
a) 按相关标准的要求;
b) 距试样的边缘不小于25 mm或按照制造商的规定;
c) 当某一尺寸的测量与另外的尺寸有关,如通过计算而得到下一步的尺寸,其截面的选取应适合于进行计算。
5.1.5按5.2.3、5.3.3和5.3.4中规定的测量结果为修约值,测定平均值时应在计算出算术平均值后再对其进行修约。
5.1.6测量方法与结果准确度的确定应符合GB/T 6379.2的要求。
5.2壁厚
5.2.1总则
选择量具或仪器以及测量的相关步骤,使结果的准确度在表1要求的范围内,除非其他标准另有规定。
  表1壁厚的测量          单位为毫米

壁 厚 单个结果要求的准确度 算术平均值修约至
≤10 0.03 0.05
>10~≤30 0.05 0.1
>30 0.1 0.1
  5. 2.2*大和*小壁厚
在选定的被测截面上移动测量量具直至找出*大和*小壁厚,并记录测量值。
5. 2.3平均壁厚
在每个选定的被测截面上,沿环向均匀间隔至少6点进行壁厚测量。
由测量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按表1的规定修约并记录结果作为平均壁厚,em
5.3直径
5.3.1总则
5.3.1.1选择量具或仪器以及相关的步骤测量试样在选定截面处的直径(外径或内径),使结果的准确度在表2要求的范围内,除非其他标准另有规定。 表2直径的测量       单位为毫米
公称直径 单个结果要求的准确度 算术平均值修约至
≤600 0.1 0.1
>600~≤l600 0.2 0.2
>1600 1 1
  5.3.1.2按5.1.4的规定选择被测截面,测量部件的直径。
5.3.2*大和*小直径的测量
在选定的每个被测截面上移动测量量具,直至找岀直径的极值并记录测量值。
5.3.3平均外径
平均外径de,m可用以下任一方法测定:
a) 用π尺直接测量;
b) 按表3的要求对每个选定截面上沿环向均匀间隔测量的一系列单个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按表2的规定修约并记录结果作为平均外径de,m. 表3  给定公称尺寸的单个直径测量的数量
管材或管件的公称尺寸/mm 给定截面要求单个直径测量的数量/个
≤40
>40~≤600
>600~≤1600
>1600
4
6
8
12
  5.3.4平均内径
使用符合5.3.1.1的量具,用以下任一方法测定:
a) 按表3的规定间隔测量一系列的单个值,对单个测量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按表2的规定修约并记录结果作为平均内径di,m;
b) 用内径π尺直接测量。
5.3.5中部直径
按5.2或5.3测定的未经修约的值,用式(1)、式(2)、式(3)任-公式计算中部直径dm
           dm=de,m - em  ( 1 )            dm=di,m + em  ( 2 )
           dm=0.5×(de,m +  di,m) (3 )
式中:
           de,m—— 被测截面的平均外径;
             em——被测截面的平均壁厚;
            di,m——被测截面的平均内径。
按表2的规定修约后记录结果。
注:该方法不适用于热塑性结构壁管材和管件.
5.4不圆度
根据5.3.2测定选定截面中直径的极值,测量结果的准确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按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计算不圆度。 表4不圆度测量的准确度              单位为毫米
公称直径Dn 单个结果要求的准确度
≤315
>315~≤600
>600
0.1
0.5
1
  5.5管材长度
5.5.1选择测量的量具或仪器和相应的步骤,使测量结果的准确度符合表5的要求,除非其他标准另有规定。 表5 长度的测量
长度/mm 单个结果要求的准确度 算术平均值修约至
≤1000
>1000
1mm
0.1%
1 mm
1 mm
  5.5.2用符合5.5.1规定的量具测量单根管材的总长或有效长度。测定管材的总长时,应在内表面或外表面平行于管材的轴线处进行测量,且至少测量三处,均匀分布在管材的圆周上。当由测量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时,按表5的规定修约并记录结果作为管材的总长。用机械切割并能保证垂直切割的管材可以在一处测量。
如存在承口,用管材的总长减去承口部分的深度(s),记录得到的结果作为管材的有效长度。
5.6管材和管件的端面垂直度
5.6.1 总则
选择测量管材和管件端面垂直度的量具或仪器以及相关的步骤,使测量评估的准确度在公称直径≤200 mm时为0.5 mm、公称直径>200 mm时为1 mm,除非其他标准另有规定。
5.6.2 原理
以下步骤假设管材或管件的外表面平行于轴线,还假设用钢直角尺或铅锤作为垂直基准线通过任一装置与部件的轴线形成垂直。钢直角尺法适合于中、小尺寸的部件,而铅锤法适合于大、中尺寸的部件。
按图1,将钢直角尺或铅锤贴近部件放置。不垂直度γ由测量得到的外径和距离L1(见图1)经计算得出。

5.6.3步骤
5.6.3.1使用钢直角尺
按5.3.3的规定测定部件的外径。
将部件放在一个水平的平板上,在部件和平板之间加垫必要的垫块以解决如承口或其他凸起部位等引起的部件轴线与平板表面不平行的问题。
按图la)所示放置直角尺,使其位于部件的直径处并与部件接触。
旋转部件至直角尺与管材端面的间隙为*大时的位置。如果直角尺与端面为一点接触,则测定并记录与该端面相对的另一点到直角尺间的*大距离L1[见图la)]
除其他标准另有规定外,应按式(4)计算不垂直度γ:
          ......... ( 4 )
式中:
         γ——不垂直度,单位为度(°);
       L1——部件上和下点与垂直基准线间的*大距离,单位为毫米(mm);
    de,m——部件的外径,单位为毫米(mm)。
5.6.3.2使用铅锤
按5.3.3的规定测定部件的外径。
将部件放在一个水平的平板上,在部件和平板之间加垫必要的垫块以解决如承口或其他凸起部位等引起的部件轴线与平板表面不平行的问题。
按图lb)所示将铅锤上悬于部件的顶部,下降调节铅锤的长度至铅锤与平板之间的距离同部件的壁厚相当。
旋转部件至铅锤与管材端面的间隙为*大时的位置。
如果铅锤没有与部件接触则继续下降至接触到平板,测定并记录该点到与其相对的部件端面间的*大距离[见图lb)]。
除其他标准另有规定外,应按式(5)计算不垂直度γ:
           ( 5 )
 式中:
          γ——不垂直度,单位为度
        L1——部件上和下点与垂直基准线间的*大距离,单位为毫米(mm);
    de,m——部件的外径,单位为毫米(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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