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794-2008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温度在-40℃~105℃的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透用于本标准。
GBT2406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
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两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4132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T6342泡沫塑料与橡腔 线性尺寸的测定( idtISO1923:1981)
GB/T6343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体积)密度的测定( neq ISO845:1988)
GB/T6669-2001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变形的测定
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8627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811硬质泡沫塑料尺寸稳定性能试验方法( eqv ISO2795:1986)
GB/T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GB/T10295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
GB/T10296绝热层稳态热传递特性的测定管法
B/T16259彩色建筑材料人工气候加速颜色老化试验方法
B/T17146-1997建筑材料水燕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413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柔性泡沫盟绝热制品 preformed flexible elastomeric cellular thermal insulation
以天然或合成橡胶和其他有机高分子材料的共混体为基材,加各种添加剂如抗老化剂、阻燃剂、稳剂硫化促进剂等经混炼、挤出发泡和冷却定型,加工而成的具有闭孔绪构的柔性绝热制品
3.2表观密度 apparent density
单位体积的泡沫材料在规定温度和相对湿度时的质量
4分类和标记
4.1分类
4.1.1按制品燃烧性能分为I类和Ⅱ类(见表3)。
4.1.2按制品形状分为板和管
4.2标记
4.2.1标记方法
标记顺序为:产品名称品种形状宽度(内径)×厚度×长度标准号板材用B表示,管材用G表示。
4.2.2标记示例
宽度1000mm、厚度25mm、长度8000mm的I类板制品的标记表示为:
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I B1000×25×8000 GB/T17794-2008
内径114mm、壁厚20mm、长度2000mm的Ⅱ类管制品的标记表示为:
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Ⅱ G4114×20×2000 GB/T17794-2008
5要求
5.1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5.1.1板的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见表1
表1板的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单位为:mm
| I/II类 | |||||
| 长(l) | 宽(w) | 厚(h) | |||
| 尺寸 | 偏差 | 尺寸 | 偏差 | 尺寸 | 偏差 |
|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5000 |
±10% ±10% ±15% ±20% ±25% ±30% |
1000 1500 |
±10% |
3≤h≤15 |
+3 0 |
| h>15 |
+5 0 |
||||
| I/II类 | |||||
| 长(l) | 内径(d) | 厚(h) | |||
| 尺寸 | 偏差 | 尺寸 | 偏差 | 尺寸 | 偏差 |
|
1800 2000 |
±10% |
6≤d≤22 |
+3.5 +1.0 |
3≤h≤15 |
+3 0 |
| 22≤d≤108 |
+4.0 +1.0 |
||||
| D>108 |
+6.0 +1.0 |
h>15 |
+5 0 |
||
5.2外观质量
5.2.1表皮
除去工厂机械切割出的断面外,所有表面均应有自然的表皮。板材可以根据用户要求一共一面没有自然表皮的产品。
5.2.2表面
产品表面平整,允许有细微、均匀的绉折,但不应有明显的起泡、
5.3物理性能
产品的物理机械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物理性能指标
| 项目 | 单位 | 性能指标 | ||
| I类 | II类 | |||
| 表观密度 | Kg/m³ | ≤95 | ||
| 燃烧性能 | - | 氧指数≥32%且烟度<75 | 氧指数≥26% | |
| 当用于建筑领域时制品燃烧性能不低于GB8624-2006C级 | ||||
| 导热系数 | -20℃平均温度 | W/(m·k) | ≤0.034 | |
| 0℃平均温度 | ≤0.036 | |||
| 40℃平均温度 | ≤0.041 | |||
| 透湿性能 | 透湿系数 | g(m·s·Pa) | ≤1.3×10-10 | |
| 湿阻因子 | ≥1.5×103 | |||
| 真空吸水率 | % | ≤10 | ||
| 尺寸稳定性105±3℃,7d | % | ≤10.0 | ||
| 压缩回弹率,压缩50%,72h | % | ≥70 | ||
| 抗老化性能150h | - | 轻微起皱,无裂纹,无针孔,不变形 | ||
6.1状态调节
试验环境和试样状态调节,除试验方法中有特殊规定外,按GB/T2918进行
62试件制备
应以供货形态制备试件。当管由于其形状不适宜进行试验或制备试件时,应以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期生产的板代替。
6.3尺寸测量
按GB/T6342进行。管的尺寸测量按附录A(规范性附录)
6.4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检验目测
6.5表观密度
按GB/T6343进行,试样的状态调节环境要求为: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密度时,管体积的测定按附录A(规范性附录)进行。
6.6燃烧性能
氧指数按GB/T2406的方法进行检测、烟密度按GB/T8627的方法进行检测当制品用于建筑领域时,按GB86242006规定的方法试验并判定燃烧性能等级。
6.7导热系效
按GB/T10294的规定进行,也可按GB/T10295或GB/T10296进行,测定平均温度为-20℃、0℃、40℃下的导热系数。仲裁时按GB/T10294进行。
6.8透湿系数和阻因子
板的透湿系数测定按GB/T17146-1997中的干燥剂法进行,试验工作室(或恒温恒湿箱)的温度应为25℃±1℃,相对湿度应为75%±2%,应持续2ld(504h)或更长的时间,以确保达到平衡的状态,管的透湿系数测定按照附录B(规范性附录)进行。湿阻因子计算按照附录B(规范性附录)进行。
6.9真空吸水率试验按附录C(规范性附录)进行
6.10尺寸稳定性
尺寸稳定性试验按GB/T8811进行。试验温度分别为105℃±3℃,7d后测量测量结果取板状制品长、宽厚三个方向平均值;管状制品取长度及壁厚的平均值。
6.11压缩回弹率
按GB/T669-2001中的方法B测定压编*变形P,测定压缩*变要求为23℃±2℃,相对湿度应为50%±5%。压缩时间为72h。
压缩回弹率R按公式(1)计算:
R=100-P
式中:
R—压缩回弹率,%;
P—压缩*变形,%
6.12抗老化性
抗老化性试验按GB/T16259进行。试验条件:黑板温度为45℃±3℃,相对湿度为:50%±5%,辐照密度80mW/cm2,无需降雨。试件尺寸:板材为100mm×100mm×20mm。管材内径20mm,长度100mm,壁厚9mm
7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出厂检验
7.1.1产品出厂时须进行出厂检验。
7.1.2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为:尺寸及允许偏差、外观表观密度、真空吸率、尺寸稳定性、压缩回弹率。
7.1.3尺寸、外观的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见附录D(规范性附录)的规定。
7.1.4表观密度、真空吸水率尺寸稳定性、压缩回弹率的检验,在符合7.1.3的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三块(条)样品按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表3的规定,如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2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7.2.3型式检验时尺寸、外观按7.1.3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他物理性能按7.1.4检验和判定。
8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在包装箱、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上应标明:
a)产品名称、产品标记、商标;
b)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
c)产品的种类规格、主要性能指标;
d)包装箱中产品的数量。
标志文字及图案应醒目清晰,易于识别,且具有一定的耐久性。
9包装、运輸及贮存
产品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避免受压,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产品应用塑料袋或纸箱包装。运输和贮存中应远离热源,避免日光曝晒,雨淋,并应避免长期受压和其他机械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