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吸声用玻璃棉制品
主要内容引自JC/T 469—2005《吸声用玻璃棉制品》。叙述了吸声用玻璃棉制品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建筑或工业吸声用玻璃棉毡、玻璃棉板。
JC/T 469—2005参考了日本工业标准JIS A6301—2000《吸声材料》中有关玻璃棉吸声材料的内容。
1.样品调整
应在试验环境中自由放置24h后进行取样试验。
2.性能试验方法
按表25-4-1的规定进行。
表25-4-1 玻璃棉吸声材料试验方法
| 项 目 | 试 验 方 法 |
| 外观 | GB/T 11835《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附录A |
| 尺寸和密度 | GB/T 5480.3《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第3部分:尺寸和密度》 |
| 纤维平均直径 | GB/T 5480.4《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第4部分:纤维平均直径》 |
| 渣球含量 | GB/T 5480.5《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第5部分:渣球含量》 |
| 含水率 | GB/T 16400《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附录H |
| 不燃性 | GB/T 5464-1999《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
| 吸声性能 |
GBJ 47-83《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仲裁试验方法) GBJ 88-85《驻波管发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 |
| 纵向断裂载荷 | JC/T 469-2005《吸声用玻璃棉制品》附录A |
| 放射性核素限量 | 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
| 吸湿性 | GB/T 5480.7《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第7部分:吸湿性》 |
| 憎水性 | GB/T 10299《保温材料憎水性试验方法》 |
| 吸水性 | GB/T 16401《矿物棉制品吸水性试验方法》 |
3.纵向断裂载荷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无黏结剂玻璃棉吸声毡纵向断裂载荷的测定。
(2) 仪器
① 天平:*大称量1000g,分度值不大于 0.1g。
② 拉力试验机:量程0〜300N,示值误差小于1%,加荷速度在40〜500mm/min内可调。
(3) 试验步骤 从样本中随机切取面积为 220mm×60mm的纵向试条,宽度允许误差为±1mm。每一单位产品至少取两根试条,逐一称重。读数精确到0.1g。若试样质量超过14g,可从其面层上剥下多余部分,使其不大于14g。将拉力试验机的加荷速度调至350mm/min,两夹具间的距离调至100mm,选择拉力试验机的量程,使试样的断裂载荷值在其刻度值的25%〜75%范围内。上下两夹具的中心线必须与试样受力方向平行。将试样夹入夹具,注意夹正,让试样均匀受力。幵机施加载荷,在受力过程中,应保持试样在同一平面内,且不得在夹具内滑动。记下断裂载荷值Pi。
若试样在距夹口 10mm以内断裂,该数值应弃去不计,重新取样测定。
(4) 结果计算与表示 试样的平均纵向断裂载荷P按式(25-4-7)计算:
(25-4-7)
式中P——平均纵向断裂载荷,N;
Pi——单个试样的纵向断裂载荷,N;
n——试样个数。
以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