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 录D
(规范性附录)
掺速凝剂的净浆凝结时间测定方法
D.1 方法提要
将一定掺量的速凝剂试样加入水泥净浆中,测试净浆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
D.2 仪器
要求如下:
a)天平:分度值不大于0.5g
b)塑料注射器:50mL;
c)秒表:分度值不小于1s;
d)凝结时间测定仪:符合JC/T 727要求;
e)净浆搅拌机:符合JC/T 729要求。
D.3 净浆配比
基准水泥400g±1g;用水量140 g±1g(包括液体速凝剂所含的水量);速凝剂按生产厂提供的推荐检验掺量掺加,且该掺量分别应在下述范围内:粉状速凝剂4%~6%;液体无碱速凝剂6%~9%;液体有碱速凝剂3%~5%。
D.4 试验步骤
D.4.1 搅拌和入模
D.4.1.1 掺粉状速凝剂的净浆
将称量好的400g水泥、粉状速凝剂放入搅拌锅内,启动搅拌机低速搅拌10s后停止。一次加入140 g水,低速搅拌5s,再高速搅拌15s。搅拌结束,立即装入圆模中,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刮去多余的净浆,抹平表面。从加水时算起,全部操作时间不应超过 50s。操作流程见图D.1。
D.4.1.2 掺液体速凝剂的净浆
将称量好的水(140g 减去液体速凝剂中的水量)、400g水泥放入搅拌锅内,启动搅拌机低速搅拌30s停止。用50mL注射器一次加入称量好的液体速凝剂,低速搅拌5s,再高速搅拌15s,搅拌结束,立即装入圆模中,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刮去多余的净浆,抹平表面。从加入液体速凝剂算起,全部操作时间不应超过50s。操作流程见图D.2。
D.4.2 凝结时间测;
按GB/T 1346的方法测定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每隔10s测试一次,直至初凝和终凝为止。粉状速凝剂从加水时算起;液体速凝剂从加入速凝剂时算起。
D.5 试验结果的确定
凝结时间单位为分(min),试验结果以分:秒(min:s)形式表达。同一试样须进行两次测定,试验结果以两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如两次测定值的差值大于30 s,则试验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