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水率测定
1. 原理
确定试件在干燥前后质量之差与干燥后质量之比。
2.仪器
(1)天平,感量0.01g。
(2)空气对流干燥箱,恒温灵敏度±℃, 温度范围40〜200℃。
(3)干燥器。
3.试件尺寸
长 l=(100±1)mm; 宽 b=(100±1)mm。
4. 方法
(1)测定含水率时,试件在锯割后应立即进行称量,精确至0.01g。如果不可能,应避免试件含水率在锯割到称量期间发生变化。
(2)试件在温度(103±2)℃条件下干燥至质量恒定,干燥后的试件应立即置于干燥器内冷却,防止从空气中吸收水分。冷却后称量,精确至 0.01g。
注:前后相隔6h两次称量所得的含水率差小于0.1%即视为质量恒定。
5.结果表示
(1)试件的含水率按式(19-3-2)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H——试件的含水率,
mu——试件干燥前的质量,g;
mo ——试件干燥后的质量,g。
(2)—张板的含水率是同一张板内全部试件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