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 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7月26日以第109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 200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云南省设计院、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建筑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 黄熙龄、滕延京、王铁宏、王公山、王惠昌、白晓红、汪国烈、吴学敏、杨敏、周光孔、周经文、林立岩、罗宇生、陈如桂、钟亮、顾晓鲁、顾宝和、侯光瑜、袁炳麟、袁内镇、唐杰康、 黄求顺、龚一鸣、裴捷、潘凯云、潘秋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中基坑工程的相关内容;
2地基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3增加泥炭、泥炭质土的工程定义;
4增加回弹再压缩变形计算方法;
5增加建筑物抗浮稳定计算方法;
6增加当地基中下卧岩面为单向倾斜,岩面坡度大于10%,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大于1.5m的土岩组合地基设计原则;
7增加岩石地基设计内容;
8增加岩溶地区场地根据岩溶发育程度进行地基基础设计的原则;
9增加复合地基变形计算方法;
10增加扩展基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的设计要求;
11增加当扩展基础底面短边尺寸小于或等于柱宽加2倍基础有效高度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要求;
12对桩基沉降计算方法,经统计分析,调整了沉降经验系数;
13增加对高地下水位地区,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基坑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高,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的要求;
14增加对地基处理工程的工程检验要求;
15增加单桩水平载荷试验要点,单桩竖向抗拔载荷试验要点。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共召开全体会议4次,专题研讨会同次,总结了我国建筑地基基础领域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调研、征求意见及工程试算,对增加和修订内容的反复讨论、分析、论证,取得了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修订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